尊敬的市启日公司代理人员:
关于进行2024年全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的通知:
一、报名所需材料
1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正反面)1份(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)
2、与申报疾病有关的经系统治疗的二级以上(含二级)医疗机构的全部住院病历(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);申报精神类疾病的职工,须提供县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5年以上系统治疗的住院病例及诊断证明原件。
3、根据职工所患疾病的不同,必须提供各种特殊检查报告单和化验单等相关资料(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)。
4、近期一寸彩照两张
5、鉴定费:200元
二、收取材料时间: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5日止,逾期不再接收申报。
三、收取材料地址:焦作市解放区常新银河商务中心B座21楼
咨询电话:3385198,3385058
特此公告
焦作市启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2024年9月9日
豫ICP备10013099号-1 豫公安网安备:410811020000143号Copyright ©2009-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天纵英才网
地址:焦作市中海摩登街2号楼3层东部 EMAIL:284651303@qq.com